合作市残联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助学金

17.10.2014  16:06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帮助贫困残疾学生解决在接受教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安心上学,充分发挥保障金作用,合作市残联决定从征收的保障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资助我市贫困残疾学生。10月11日向全市中小学阶段120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发放保障金助学金,每生发放600元资助金额,共计发放金额72000元。

    合作市残联每年为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帮助众多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现了上学的梦想,激发了残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精神,使更多的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特殊关爱,为残疾人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更好融入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合作市第四小学受助的学生讲到:“感谢残联叔叔阿姨们的帮助,让我们这些家庭贫困又有残疾的学子得到了资助,我们会认真学习,不辜负残联和众多好心人对我们的厚望,以后努力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