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21.10.2014  18:55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迎接我国首个“扶贫日”,根据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双联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厅开展双联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王三运书记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采取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全面、深入地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要着力体现教育行业特色,侧重宣传教育扶贫工作。

(二)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按照“五个知晓”和“五个关心”的要求,认真梳理归纳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进一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落实帮扶项目和扶贫产业。紧紧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帮助贫困村、户修订完善脱贫致富规划、计划,落实帮扶项目和扶贫产业。

(四)发挥教育兴业优势,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整合好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尤其要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储备和创业培训,努力构建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与返乡创业良性互动的劳务输转新格局。

(五)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扶贫济困活动。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扶贫日前后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帮扶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扶贫济困活动,努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需要、最迫切的民生问题。

(六)与贫困群众一道收听收看扶贫日活动的系列报道。扶贫日活动期间,双联干部要与贫困群众一道收听收看扶贫日活动的系列报道,认真总结过去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推进扶贫开发的思路和措施。

要求各工作组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好主题实践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双联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确保双联干部全员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遵守“三个防止、八个不准”和群众工作纪律,用实际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活动结束后,由各工作组对活动开展情况及今年以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并分别于10月20日、25日前报厅双联办。

附:省教育厅“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统计表

信息报送部门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厅双联办:朱宇琦

电话:0931—8283114 13893292483

电子信箱:4749952@ qq.com

甘肃省教育厅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教育厅双联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统计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

时段

进村

入户

(人次)

捐款

(万元)

捐物(折合万元)

帮办实事(件)

解决急事难事(件)

其它

上报时限

上报责任单位

2014年1至9月

10月15日前

各工作组双联办

2014年10月1日至20日

10月20日前

2014年10月20日至25日

10月25日前

信息报送部门:厅双联办

联系人:朱宇琦

联系电话:00931—8283114 13893292483

电子邮箱:474995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