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35岁现象”根源在“用人权”不规范

27.08.2014  16:29

  近日,新华社聚焦“贪腐35岁现象”,反映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低龄化现象日趋明显,引发舆论关注。中央一边倡导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一些地方又频频出现“职务犯罪低龄化”,事务的两面性与矛盾性被无情而尖锐地揭露。

  那么,这组矛盾又是如何出现的呢?

  纵览古今中外,贪腐比比皆是。有人说,人性贪婪,注定腐败不可控;也有人讲,权力失控,是腐败的根源。认为,一两个高官出事,应该是个人素质出了问题;三五个高官出事,或许是思想教育出了问题;十来个高官出事,可能是选人用人出了问题;几十个高官出事,大约是监督体制出了问题;上百个高官出事,肯定是权力结构出了问题。为此,只有坚决改革沿用于苏联模式、封建模式的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体制,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走出多年来的反腐困境。

  治理权力,课题非常庞大、头绪万分,政改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没有更好的顶层设计之时,建议不妨从“治理年轻干部选拔任用”破题。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功效,更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为政改探路和破题,二是直面“贪腐35岁现象”。选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民族前途命运,必须从一开始格外慎重、精益求精,从一开始选好苗子、树好导向、立好规矩,否则将空愧于亏。

  检察机关分析,从已查处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贪腐案看,多为高学历、高智商人群,普遍思维活跃、敢想敢干,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但他们作案更贪婪、更大胆,贪污、挪用公款动辄上百万元,主动索贿也常见。

  虽然贪腐原因多重,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漏洞或许是贪腐年轻化日趋严重的重要因素。各地各部门唯年龄、唯学历、唯出生之风愈发厉害,“重年龄轻业绩”“重学历轻品德”“重关系轻能力”“重噱头轻考察”等现象突出。当然,这与“潜规则大行其道”的大环境也不无关联,然而大环境也是在这一个又一个不负责任的选任中形成,终成恶性循环。

  由此,严把“入口关”就很重要,在短期内能收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当然,后续严厉监管、严格选拔、严密程序等配套措施制度的跟进更为重要,扎紧“选人用人的制度笼子”。作为管干部管人才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深刻警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干部人才成长规律”,不要为了片面追求低年龄和高学历,而忽视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能力素养等内核要素,最终败坏地不仅仅是一时一地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更是祸害百姓、贻误发展,甚至“亡党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