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贪腐村官“捞两个”还需制度发力

19.01.2015  16:07

  1月18日《人民日报》披露,湖南省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因贪腐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如此大言不惭,道出了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的缺失。

  “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虽然说出来有些让人接受不了,但事实上这却是真实存在的,特别是在某些即将开发的城中村、城郊等有利可图的那些地方,有些村干部在选举时进行贿选是很普遍的事情。尽管这只是少数村干部的行为,但他们的行为却严重破坏了村干部选拔的程序和公正,这样选举出来的村干部也不可能带领群众去发家致富,他们只是为了自己能够赚取更多的利益。没有人是傻瓜,如果没有更多的好处和利益,谁还会去自己掏钱对村民进行贿选?

  村干部选举分两种,一个是村支部书记的选举,由村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另一个是村主任选举,由村民自选进行自治。虽然最后也要报乡镇审批,但只要是村党员大会或者村民选举出来的,一般都能够获得通过。特别是村主任,由于是村民自治,一般来说乡镇都不会去硬性地更改。这就造成一些“眼光长远”的消息灵通人士看中而进行贿选,以谋求更大的利益。由于村民的消息没有那些灵通人士来得快,当反应过来时已经让那些人被推上了位置,最后造成村民的利益受到更大的损失。

  虽然村干部中不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村干部,把群众事情看成自己事情来解决的群众贴心人,但只是为了“捞两个”的村干部也不在少数。从近些年被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腐败占着一定的比例。这些村官不但造成了国家的涉农投入被大量侵占,更是欺骗和伤害了村民对他们的信任及感情,在群众中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其实要斩断村官贪腐的黑手也非难事,只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就可以有效遏制。一个方面要对村级财务进行集中管理,特别是涉及群众的大项金额,一定要由乡镇派出具体的负责人进行专人负责,使村官没有独立操作的空间。其次是做好监管。由乡镇在村设立监督员,进行有奖监督,也就是监督员进行举报,对腐败案按涉案值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既可以监督村官还有奖励拿,相信一定可以激发监督员的工作热情,睁大监督的眼睛,防止村官贪腐行为的发生。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措施,各项制度的完善也都是经过不断的发现漏洞后进行的完善,对村官贪腐问题也是一样的道理。当前不是我们的制度措施存在问题,而是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过去制定的制度措施不再适应解决新的问题,这就需要再次完善。才会形成更完善的制度,制度建设也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相信经过不断地制度完善,村官贪腐问题一定能够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