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受贿妻子出现频率最高毁了谁?

12.09.2014  13:00

  记者盘点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以上高官数据资料,发现其中官商勾结收受贿赂所占比例相当之高。在其中已经获刑的25名落马官员中,直接从商人手中收取贿赂的占六成,四成间接收受贿赂的官员中,妻子出现频率最高。(2014年9月10日《京华时报》)

  人们常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往往有一个奉献着的女人,而一个腐败男人的背后也常常伴随着一个贪婪的女人。曾经先后担任山东省莱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及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省供销社主任等职务的矫智仁,落马后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临刑前也悔恨感叹道:“如果有一个好老婆及时提醒我,我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这真可谓是一语道破天机。

  时下,一些图谋不轨之人为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在“正面进攻”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往往采取“迂回侧击”的方法,走“夫人路线”,把“突破口”转移到领导干部的“内助”身上。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受这种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的“内助”往往有一种“夫贵妻荣”之感、飘飘然,面对物欲的诱惑把持不住自己,“助贪”、“推贪”,甚至随着丈夫权力的上升,其贪欲也越来越强烈,赤裸裸地站到“前台”索贿受贿,丈夫不敢要的礼她们敢要,丈夫不敢接的红包她们敢接,丈夫不敢答应的事她们敢答应。

  刚刚被判刑的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妻子被称之为“贤内助”,被指控收取的45笔贿赂中,13笔通过妻子王志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的妻子也是个“好管家”,一直打理丈夫多年受贿款项,为规避组织审查,夫妻俩还将其中约600余万交给3个人分别保管。还有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也是通过其妻子、弟弟受贿。

  由此观之,家有“贪内助”、腐败“家庭化”在我国已经不是个案。而历史和现实中的大量事实也告诉我们,“贪内助”虽贪得一时的财富和享受,但最终再多的钱财也挽救不了他们失去的家庭幸福、人身自由、名誉尊严。因为领导干部弄权,家庭成员收钱,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出事,全家坐牢”。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在收受贿赂的落马官员中,妻子出现频率最高,无疑再次给我们敲响“妻贤夫祸少,廉妻价最高”的警钟。

  领导干部与家庭成员之间血肉相连、荣辱与共。要构筑幸福美满的家庭,夫妻双方有共同的责任,作为领导干部的“内助”必须严把自家的“大门”,吹正“枕头风”,当好“廉内助”,协助丈夫共同抵制来自各方面“糖衣炮弹”的袭击,把家庭建设成为充满和睦亲情的温馨空间,建设成为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确保全家人不失足、不“湿鞋”、不越轨,这是最明智的选择,也是对家庭最好的保护,更是爱的最好表达。否则,一旦成为丈夫违法违纪的“助推器”,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毁了丈夫也毁了自己,酿成“一人不廉,全家难圆”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