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季度空气质量止跌回升 PM10平均浓度上升趋势得到遏制,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6%
中国环境报记者潘骞
今年一季度安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一度不升反降,形势严峻。为此,安徽省政府、省环保厅多次召开调度会、约谈会,分析原因,科学施策,逐月调度,逐日分析,逐时段监控空气质量指标。
今年二季度,通过各地各部门不懈努力,全省PM 10 平均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6%。
高位推动,强化调度
坚持高位推动,是二季度环境质量好转的重要原因。安徽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自我加压,真抓实干,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协调统一。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重点工作都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安徽省政府年初明确,今年全省PM 10 平均浓度控制在74微克/立方米以内。围绕这个目标,省政府明确要求,对于上半年完不成任务的市,分管市长要在安徽卫视上说明情况,三季度完不成任务的市,省政府将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以此加大舆论监督压力,督促各地提高认识,抓紧时间,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为细化落实责任,推进“分片包干”,省环保厅印发《安徽省环保厅领导划片包干督查工作方案》,由6名厅领导牵头,涉及到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派人参加,采取调阅资料、明察暗访、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全省16个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划片包干,全覆盖、拉网式督查。督查重点是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情况。
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等规定,提出进一步处理建议。按照具体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不严格不放过、环保长效机制建设不落实不放过、环境质量不改善不放过的原则,督查组将采取每月一轮督查的方式,直到年底。
目前,安徽已经进行两轮督查,并分别向当地政府反馈了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地方落实整改任务。
此外,省政府还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任务完成较差市的分管市长参加会议并说明原因,省环保厅每月对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完成较差的6个市开展暗访督查,对暗访结果编制印发问题清单,制作并播放现场录像;逐日向各市市长、分管副市长、环保局长发布PM 10 浓度及对照分析信息,逐月在省级主要媒体上排名公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PM 10 浓度,每个季度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空气质量PM 10 浓度情况。按照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的批示要求,对上半年空气质量PM 10 浓度不降反升幅度较大的池州、阜阳、宿州3市,安排分管副市长在安徽卫视上说明情况。
细化责任,打“组合拳”
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安徽各部门协调配合,分头治污,打“组合拳”。
省住建厅围绕建筑扬尘、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牵头组成督查组,采取“双随机”的抽查方式,加大对各市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和频次,采取“销号制度”,督促各地加大力度,提升了扬尘治理效果,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省发展改革委加快秸秆电厂建设进度,督促地方政府与秸秆电厂签订协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扩大工业领域秸秆利用规模。此外,省农委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在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等7个方面规范了技术路线。同时,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实施敞开补贴,今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超过预期目标。截至7月底,蚌埠、六安、马鞍山、池州、铜陵5市实现“零火点”。
省公安厅围绕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指导各市加大工作力度,逐月调度进展,目前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8万辆(黄山、亳州、芜湖、合肥、铜陵、池州、滁州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已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淘汰任务。
省能源局牵头印发《安徽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和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今年完成29台、1755万千瓦的超低排放改造,上半年,全省已完成12台、722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有24台1445万千瓦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开展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加快老旧船舶淘汰,累计拆解老旧船舶1342艘、51.5万总吨、78.8万载重吨。全省累计关闭、取缔扬尘污染的散货码头5座。
此外,有关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多数整治项目完成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淘汰锅炉869台,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360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完成24个,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项目完成5个;矿山、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扬尘整治项目共完成572个,完成率86.8%,其中宿州、淮北、蚌埠、黄山4市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建筑扬尘整治项目完成1377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完成86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