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解读之四---明年底力争新增3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

09.04.2015  15:29

  2016年末,力争新增甘肃名牌产品2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白塔奖”35个,省级工程质量奖“飞天奖”25个,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2个。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力争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2个

  “在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工作中,我市将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在争创活动中要开展制订《兰州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企业质量工作主体责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扶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产品质量伤害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居民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加强质量宣传等重点工作。我市将力争新增甘肃名牌产品2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白塔奖”35个,省级工程质量奖“飞天奖”25个,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2个。

  企业质量安全将实施“一票否决

  “《方案》中对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负责人表示,《方案》要求落实企业质量工作主体责任,鼓励推动各行业针对质量顽症,加快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质量提升活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在《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是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条件之一。示范城市应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企业主体作用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质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同时,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通过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5个方面的举措,对企业质量安全实施“一票否决”,发挥企业在我国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