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甘教高函〔2014〕4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规定和我厅年度工作安排,2014年高校质量工程项目经各校积极推荐和认真组织评审,我厅决定:授予“心胸外科学”等60门课程(名单见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每门课程补助建设经费1万元;授予西北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团队”等20个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2)“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每个团队补助建设经费5万元;授予兰州交通大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实验教学中心”等10个实验教学中心(名单见附件3)“甘肃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荣誉称号,每个示范中心补助建设经费5万元;授予兰州交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30个专业(名单见附件4)“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荣誉称号,每个专业补助建设经费5万元;授予兰州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吴王锁教授等15名教师(名单见附件5)“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每个名师奖励1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做好项目建设工作,通过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教学名师等项目建设,推动高校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强教学研究,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发挥教学团队的突出作用,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各学科和专业教育教学水平。
各高校要加强对质量工程各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对近年来建设的校级、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继续加大经费投入,给予政策支持,确保项目带动性和示范性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程各项目在学校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希望高等学校广大教师以获奖团队和获奖老师为榜样,积极投身教学第一线,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附件1 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名单.xls
附件3 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xlsx
附件5 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xlsx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