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货物跌落致人伤残 肇事司机“迁怒”路不好

18.06.2015  09:23

  原标题:货物跌落致人伤残肇事司机“迁怒”路不好

   中国甘肃网6月1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驾驶自家大货车行驶途中,所载石膏板掉落,砸伤摩托车司机并致其二级伤残。货车驾驶员宗某却辩称,是路面坑槽导致货物跌落,甘肃省公路管理局脱不了干系。6月9日,记者从榆中县法院获悉,该院作出一审宣判: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支公司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11万元;宗某赔偿剩余部分经济损失382914.02元;第三人甘肃省公路管理局不担责。

  随后,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宗某为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预支了1万元医疗费,为了追要后续治疗费用,樊某将宗某与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对于这起事故,宗某没有异议,但要求追加第三人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参加诉讼,理由是,该局作为本案事故发生路段的产权人和管理人,没有依法履责,对于本案事故路段的路面所存在的严重塌陷形成的坑槽没有及时修复,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路面状况的陈述有缺陷。榆中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