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明责、肃纪、巡查推动乡镇“两个责任”落地
为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山丹县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细化监督措施,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职责 优化责任体系
山丹县认真履行乡镇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镇党委与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靠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镇纪委与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村级事务的监督责任;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各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与乡镇党委签订纪律作风建设承诺书,督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设岗定责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按照周安排、月汇总、季通报、年考核以及不定期督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建立起了“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站所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管理、村办站所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健全制度 规范办事行为
督促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干部包村等管人管事制度。认真落实村级事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25项制度,并将低保评定、惠农资金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审批、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31项办事和工作流程编印成册,下发村社执行。乡村两级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特别是村级事务完全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运行,有效规范了村社干部行为,切实保障了农村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加强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
各乡镇严格执行干部在岗公示制,将所有干部的分管工作、联系方式、当天工作去向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部分乡镇全面推行村干部驻村坐班制度和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制,有效解决了镇村干部作风漂浮、“走读”、不在岗现象。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实行12小时坐班制度;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征求意见表,对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进行打分,定期进行汇总,对排名靠后的工作人员由乡镇纪委进行谈话提醒,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积极推行一员双责、全员驻村的工作模式和“一线工作法”、“民情流水线”工作法、“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等服务模式,坚持定期下村、走访,经常性深入村社调查问题、解决问题,变“一线参与”为“源头监督”。不定期地对便民服务大厅和包村干部大厅及其它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狠抓机关干部慵懒散漫、迟到早退、空岗缺岗、上班期间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一季度,全县8个乡镇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21人。
开展巡查 加大督查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在惠农资金发放、项目资金使用等具体事务中,形成资金运行链、任务分解链、责任倒查链。乡镇纪委在每个环节中盯紧看牢,监督实施。针对基层易发多发的套取项目资金、虚报冒领惠农资金、分摊挪用低保资金、超收自筹资金、截留危房改造资金、坐收坐支村级集体资金和双联帮扶资金等问题,实行“四册两单三问责”制度,建立《科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醒册》、《站所长(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册》、《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册》和《镇村社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册》,分别列出乡镇领导分管工作权力清单、站所长职责权力清单和村党支部书记权力清单及风险点,乡镇纪委书记带上风险点深入村社农户,对村级财务收支、惠农资金发放、自筹资金收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负责惠农资金发放及项目实施的站所、村社主要负责人进行定期约谈、定期监督、及时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交办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改通知单。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给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提醒,并对相关站所长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重大问题向镇党委汇报,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汇报。把镇村社干部名单全部例入作风督查册,对照遵守规定和督查情况,画星标记,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一季度,8个乡镇开展约谈180多场次,约谈540多人,发现冒领低保资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党员赌博等问题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