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档案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

12.10.2016  05: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10月10日,定西市档案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有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我省出台的《实施办法》对中央《问责条例》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如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方式等内容继续沿用,对规定较为原则的,如问责权限、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内容结合甘肃实际进行扩展和细化。《实施办法》贯彻了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和操作性,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同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八个方面的要求,与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深刻领会、精准把握《问责条例》制定后的新精神、新要求,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我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