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必问 问责必严 酒泉推行重点工作落实“六个问责”机制

30.01.2016  09:37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勤政意识,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酒泉市委、市政府从引领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高度出发,大力推行重点工作落实“六个问责”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作落实保驾护航。

   突出六个重点 问责有据

  酒泉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发展实际,确定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维稳、来信来访、重点工作、主要指标等六个方面工作进行严格问责,并制定了六个分项问责《实施细则》。

  六个分项问责的《实施细则》是依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绩效问责力度的通知》等中央和省上制度规定,以及近年来本市相关领域制度规定而制定的,确保了问责既符合中央、省上文件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又符合酒泉实际,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明确责任清单 问责有序

  为确保问责内容具体、责任明确,酒泉市还研究制定了《六个问责责任清单》,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积极担责,配合“一把手”抓好落实,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切实把问责这把利剑用足、用活、用好、用出成效。

  与此同时,坚持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层层签订“六个问责”承诺书。村级向乡上作出承诺、乡上向县上作出承诺、县上向市上作出承诺,自下而上一级一级承诺,自上而下一级一级追责,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岗位、每个干部头上,确保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哪个岗位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岗位的责任,为促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强化定责量纪 问责有力

  根据业务领域不同,酒泉市结合实际列举了96条问责的具体情形,其中,安全生产列举了20条,环境保护列举了16条,社会维稳列举了17条,来信来访列举了17条,重点工作列举了14条,主要指标列举了12条,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后,就能对照相关规定和具体问责情形,迅速启动问责程序。

  为进一步明确问责的具体方式和责任划分,酒泉市对市、县市区、行业(系统)主要采取约谈、挂牌督办、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问责,对党政干部主要采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并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大小将其确定为一般责任、重大责任和特别重大责任,实现了准确问责、科学问责,切实提高了问责追责的综合效果。

   加大通报曝光 问责有威

  加大通报曝光,做到问责有威。酒泉市坚持问责事件要全面公开、问责程序要全面公开、问责结果要全面公开,让广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遮掩、不扩大、不文过饰非,真正使问责在“根子上”有理有据、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六个问责”的通报曝光力度,对曝光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点名道姓,绝不遮丑护短,切实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酒泉市对被问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该处理的处理,将考核结果应用到干部选拔调整使用的方方面面,不断激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狠抓制度落实 问责有效

  做到问责有效。酒泉市问责坚持一抓到底,创新督查方式,落实问责制度,严格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公示一考核机制,专门设置问责公示栏,及时公示督查结果。对“六个问责”采取挂图作战,一目了然,不出事挂红旗,警告挂黄旗,问责挂蓝旗。紧紧盯住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六个问责《实施细则》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不履行、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都要严肃问责并追究责任。

  针对严查细纠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纰漏和隐患,及时提醒、及时交代、及时整改,跟踪问效,把工作抓得更紧、抓得更好。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推动形成了以上率下抓落实的整体合力。(记者 张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