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水务局“四责并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本站讯 今年,玉门市水务局党委坚持“细化定责、约谈明责、带题查责、倒查追责”四责并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细化定责。把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重担越压越实,责任追究之弦越绷越紧。局党委先后召开各类专题会议7次,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将具体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16个牵头部门和98名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114份,廉政承诺书98份。认真抓实“六个问责”工作落实,制定了“六个问题”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392份,做到责任书签订全覆盖,保证工作落实。
约谈明责。结合市纪委执纪审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廉政约谈。局党委、纪委开展重要节点明察暗访5次,先后对2名迟到、旷工干部职工情况进行通报,并由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水管所长和职工喝酒打架事件,在职工大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单位进行书面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带题查责。局党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三所两站和机关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运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互动问答、暗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对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注重结果运用,对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倒查追责。制定下发了《玉门市水务局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玉门市水务局2016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对当前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机关形象和工作效率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厉整治等措施问事、问效、问责,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积极进取的干部队伍。 (玉门市水务局: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