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甘肃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深入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2月10日,甘肃省直机关工委召开了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流会。现将部分单位的发言材料予以摘登,供学习交流。
靠实责任 强化监督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厘清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着力从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在安排部署上下功夫。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狠抓执纪监督、狠抓惩治腐败,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各级职责,在层层靠实责任上下功夫。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各级职责,强调了重点任务,细化了具体措施。改变以往由省法院纪检组长与各中级法院纪检组长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做法,由院长与党组成员和各中级法院“一把手”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还要求全体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形成了上下积极参与、各级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党组书记、院长约谈各党组成员和中级法院院长,各党组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监督约谈工作的落实,逐级传导了压力。
坚持问题导向,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从司法审判关键环节入手,不断提升便民诉讼、审判权运行、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清理涉及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扬,11项审判指标优于全国平均值,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开展了治理“六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行动,先后4次对院机关违反作风纪律和会议考勤制度的同志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纠正了“庸懒散”,整治了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
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努力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制定《省法院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责任倒查制度,从机制和制度的层面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去年以来对15个中院、43个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现场查纠48名干警职责履行、纪律作风方面的52个问题,对20个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遏制违法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案件线索必查,对署名举报、具有可查性的案件线索必查的原则,确保对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案件查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在主要业务部门派驻了专职廉政监察员,落实监督责任。及时受理电话举报和网络投诉,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违纪惩处,对6名违纪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勇于担当主动履责
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多措并举,着力落实主体责任。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始终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积极组织、狠抓落实。一是着力统一思想认识。院党组加强对中央、省委关于“两个责任”部署要求的学习,明确形势任务。路志强同志撰写的《看紧权力笼子,敢于监督作为》先后在人民日报、甘肃日报刊发,《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尤为重要》先后在检察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全省市级院检察长、纪检组长撰写“两个责任”文章20余篇,形成了学习、思考“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二是着力抓好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在市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参加的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面对面交办任务、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建立了主体对主体布置任务、主体对主体对接责任、主体对主体督导检查、主体对主体报告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6月份就率先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7个层级的27项责任和72项落实措施,规定了纪检组、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等3个层级的8项监督责任和28项落实措施。云南、安徽等6个省检察院借鉴了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四是着力传导责任和压力。6至7月,路志强同志与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先后对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和17个市州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市县两级检察长也约谈了所属单位“一把手”,做到了责任层层明确、压力层层传导。这些好的做法,在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16个省市检察院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上得到了推广;王三运书记7月15日在省人民检察院调研时,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全省主体责任落实当中能够创造新鲜经验”。
从严管理,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坚持严格教育。省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都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必讲课,目前已有1500余人接受了教育。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二是坚持严格整顿。1月至5月份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剖析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还组织省院领导及机关全体干警赴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100多个,制定整改措施71项,完善制度12项。三是坚持严格问责。坚持每案必查,对去年以来全省发生的6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了当事人责任,并公开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让3个市院“一把手”向省院党组作了深刻检查。通过严格问责,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明显减少。
加强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持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今年以来,省院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检务督察4次;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督察30多次,被督察的人民检察院占全省检察机关总数的90%,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77件(次),确保了检令畅通。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和重大事项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各项制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关键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监督,深入办案点开展监督,保证了执法严格公正。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在选任部分处长、副处长及处级干部时,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了全程监督;对机关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大额资金使用等也开展了监督,防止了问题的发生。
同向发力 主动担当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甘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全面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靠实。
学习教育为先,筑牢思想基础。采取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层层学习传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从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对责任到人、压力传导、履责报告、群众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进行解读说明,强调了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全国发改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提醒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组织重点岗位负责人参加“廉政大讲堂”“道德大讲堂”,对135名处级干部分批次进行了轮训,强化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推进落实为要,同向多点发力。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甘肃省发改委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将构建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基本内容细化为6个部分59项责任,逐一分解到18个牵头单位和47个责任单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约束、违纪有问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以约谈为主要手段,一把手和纪检组长与47个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班子成员约谈了分管处室负责人员。重点针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逐一提醒,提出化解和防范措施。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督促细化涉权事项各办理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把重点事项分配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完成,防止个人独断,从制度上科学构造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针对可能发生的漏洞,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法,汇总权力运行流程图93份,排查廉政风险点160个,提出防控措施193条。实行了签字“背书”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三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联络员、监督员制度。
简政放权为本,加大源头治理。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作为预防腐败、改进作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类86项,下放市州或转由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类26项,取消了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从涉及37个部门的124项减少到24个部门60项,减少了51.61%;加大对基层“接、放、管”业务培训力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完善了《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19项业务管理制度和8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全部对内外公布,注重严格执行,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规范透明的阳光发改机关,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公开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指南和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解决审批时限过长问题,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采取一站式服务;建立并落实了市县负责同志来委商谈工作机制,对商谈议定事项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规范领导干部决策权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实行了审批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班子表决和明确表态制度。
立足实际 突出重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财政厅党组
省财政厅党组紧扣财政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组及时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同级监督工作细则》,对厅系统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作出具体安排,从严明政治纪律、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检查、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等七个方面,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厅领导与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并开展了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做到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同考核,与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每月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委有关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厅党组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做到逢会必讲。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选派干部参加廉政、道德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举办18期廉政专题讲座,累计参加人数达5000多人次。坚持从严管理教育干部,对提拔调整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干部参观兰州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编发廉政手机短信,把廉政警示教育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制定出台预算编制、专项管理等30多项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权力。实行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厅长办公会议制度,集体研究决策,驻厅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建立业务流程全覆盖监督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问效;完善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财政检查协作机制,强化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压减“三公”经费,2014年全省“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压减21%,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下降35%。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以及财政干部“六不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做到信息、程序、决策、监督“四公开”。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源头防控。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8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已经批准实施,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报批。全面实施财政预决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向社会公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2014年省级专项数量由原来的500项压减为227项,2015年预算拟进一步压减三分之一。转变资金分配方式,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大因素分配力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坚持以上率下,共建防控体系。厅领导带队深入市县,听取意见建议,共商预防措施,并专门约谈市县财政主要负责人,帮助督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巡回开展“强化责任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主题警示教育,警示财政干部不踩“雷区”,不碰“红线”。向市县财政部门“约法三章”:省厅干部到基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赠送土特产;市县财政部门到省厅,一律不准请客送礼;监督省厅干部,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反腐倡廉一体化防控体系。
健全机制 积极作为
全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甘肃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认真汲取个别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的教训,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健全管理机制、内控机制、监督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靠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把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开到县一级,让全系统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接受廉洁从政教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3783”责任体系的职责、任务、措施,并通过签字背书、图表分责等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靠在了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身上。根据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的体制特点,加强对市州和县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管,防止监管空白和传导短路,形成了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责任传导链条。
突出重点,落实压力传导。召开党组各类会议1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新形势、新情况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组长与市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进行了全覆盖式的谈话和约谈,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并推动落实“三述”制度,近期抽出3个半天时间,集中听取处级领导班子“三述”汇报,直面不足、直斥问题、直击要害,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再对接、再传导、再加压。
紧贴实际,完善管控机制。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矿产资源问题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以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规范土地征收为关键,以项目资金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探索建立了反腐倡廉的长效和治本机制。目前,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矿业权转让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制订了《甘肃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办法》等10多个项目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班子成员主动转变调研方式,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制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开展了“一张笑脸、一个让座、一杯热水、一张责任卡、一次性告知”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访、政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力量,建立厅处级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和反映问题。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发布了权力清单。清理了2012年以来征收的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发现并督促整改了存在的问题。
从严监督,完善防控体系。落实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公示公告和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审计监督,推动整改意见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修订完善了《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预警诫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权力监管。实行重点岗位干部定期交流制度,落实岗位避险措施。
有案必查,加大查办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大力支持纪检组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切实发挥了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厅纪检组受理的信访案件、省纪委和省委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件已基本办结,正在配合省检察院办理宋史刚、田黎萍等严重违纪案件。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注重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对相关线索作了复核调查,对违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作出了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完善五项体系 靠实主体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不断完善反腐倡廉“五大体系”,全面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完善组织体系,靠实领导责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印发后,厅党组及时学习并制定了《实施办法》,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厅属单位各级党组织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能任务,明确重点,保证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按照“三转”要求,调整了纪检组长和纪委书记分工,突出和强化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加大督查频率和考核力度,靠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完善警示体系,靠实教育责任。厅党组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突出重点,各有侧重来展开。平时,在领导干部中加强《廉政准则》教育,在交通执法队伍中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在财物管理岗位加强廉洁奉公教育,在窗口服务单位加强文明服务教育。8月份举办了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轮训班,还对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在兰单位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到兰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要求兰外单位同时开展警示教育;重视压力传导,主要领导与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分片区召开专题座谈会,分析问题,强调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落实了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
完善防控体系,靠实监督责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行《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纪律、选用干部、管理项目和使用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推行工程质量与干部职务、收入、考核挂钩制度,强化了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同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主动加强行业监管,在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七公开”制度,并与省检察院联合推广“四个一工程”,提升了农村公路建设廉政监管水平。
完善制度体系,靠实长效责任。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本着精准和管用的原则,制定了改进和加强公路建设管理意见等相关办法,用制度保规范、保质量。坚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开展了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清理活动;对照10方面的58个表现,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了交通运输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好转。
完善问责体系,靠实惩戒责任。始终把查办案件和严肃问责作为惩治腐败、改进作风的重要手段,加大案件查处、案情通报和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来信来访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及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8起违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同时,针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及早采取防范措施,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认真贯彻省委精神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省林业厅党组
省林业厅党组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工作要求,突出责任担当、压力传导、健全机制、监督制约、作风整治和责任追究,确保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深刻领会精神,强化责任意识。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之后,及时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对厅系统学习贯彻全委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单位、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讨论,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了每一个党员干部。据统计,厅系统共召开专题学习会议68次,参加人数达1300多人次。通过学习宣传,大大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
科学谋划部署,带头履行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林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先后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重要案件查处、纪检监察职能转变、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等重点工作,还讨论通过了10多项纪检监察工作事项。党组主要领导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汇报和安排纪检监察工作8次,批示信访举报件36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
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靠实责任。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林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以贯彻落实“3783”责任体系为主线,分解细化各项职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把每项制度实化、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着力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为强化主体意识,传导工作压力,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传导压力,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贯彻实效。重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密切联系群众和调查研究、规范权力运行、精简文件会议、“三公”经费管控、干部管理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定、修订和完善了30多项规章制度,使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起来更具操作性。今年以来,厅系统共压缩会议80场次,精减文件简报980份,削减“三公”经费256.67万元,分别同比减少36%、18%、17%。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有的38项减少到28项,全部入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均达到缩短30%的要求。
强化纪检职能,突出监督主业。制定《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落实“三转”要求移交有关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将纪检监察职能范围外的7项工作移交到厅机关有关处室,进一步强化了突出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截至10月底,驻厅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举报53件(次),比上年增长45.7%;调查核实50件,办结46件。通过案件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5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结合系统实际 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地税局党组
省地税局是目前全省唯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市(州)、县(市、区)两级局的党组书记开展了落实约谈,传导了压力,有力促进了主体责任和税收工作全面落实。
抓警示教育,严防不廉行为发生。开展了第9个“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以近几年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体干部。邀请省纪委领导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败形势”专题讲座,使广大地税干部进一步认清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从思想上切实绷紧了不敢腐和不愿腐的“弦”。
抓专项整治,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紧盯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四风”问题,以上率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整体发力,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全系统累计清理评比表彰项目72个(次),停建办公楼6400平方米、腾退办公用房9156平方米,清理公务用车6辆,查处违纪案件8起、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21人,党纪、政纪处分73人(次)。
抓管理质效,严防管理失之于宽。深入开展“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和“便民办税十项行动”,取消、下放涉税审批事项163个,全面推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实施同城通办、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电话提醒服务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4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抓选任监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切实把监督工作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既抓制度的严格执行,又抓群众监督。建立了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的倒查机制,并将倒查范围扩大到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抓工作作风,严防劳动纪律松弛。针对系统内一些单位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及时向全系统下发了进一步严明纪律、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重点抽查了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出勤及请销假情况,对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2名干部,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长期“吃空饷”的1名干部,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了辞退。
抓监督落实,严防监督流于形式。在全系统开展了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省、市(州)、县(市、县)三级地税纪检组长累计对“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16人次,对班子其他成员谈话623人次,对科所长(分局长)谈话2139人次,对一般干部谈话3486人次;制止“一把手”不按规定程序议定“三重一大”事项22次、副科级以上干部举办子女升学宴等164人次。通过采取务实的措施、严格的要求,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现了今年以来全系统违法犯罪率“零”的目标,又推动了中心工作的快捷高效开展。今年1—11月,累计组织各项收入676.3亿元,同比增长11.7%,增幅位居全国地税系统第5位、西部地税系统第3位。
落实主体责任重在务实
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省残联把强化责任落实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举措,层层传导压力,件件责任到人,强化检查问责,有力促进了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2次专门听取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别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推进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讨会,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责任”和“份内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思想共识。今年,党组理事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约谈了16名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新任职的4名县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考核;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也开展了一对一约谈或集体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常提领子、扯袖子,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细化责任分解,件件落实到人。建立责任清单。党组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督促种好“责任田”。同时,制定了《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层层分解到班子成员及部门单位,明确时限标准、责任包干、定期评估,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建立整改清单。对所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廉政体检”和作风检查,形成综合检查报告16份、专项调查报告2份,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清单形式反馈给被检查部门单位,立查立改,务求实效。建立廉政清单。无论是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参加全国表彰大会、举办“全国助残日”、全省第九届残运会暨第三届特奥会等大型活动,还是迎来送往,下基层搞调研,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要求,不讲排场、不搞花架子,不搞超标准接待,坚持高效务实、简约勤俭的良好作风。
加强督导问责,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对部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定期考核,把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等情况,与年度综合评定、奖励和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奖勤罚懒,任贤用能,形成制度和自律相结合的机制。二是建立典型通报制度。凡是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都及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还2次专门组织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观看警示片,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按照省纪委的要求,下发了《省残联专项整治违规经商的通知》,5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党组、其余干部向各支部作出了不违规经商的书面承诺。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10月份,全系统25个党支部、250余名党员,紧紧围绕省直机关工委确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从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尽职履责、加强党性修养等方面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我批评。8位会领导分头到所在支部,就落实“一岗双责”、细化责任落实、改进作风等方面,开诚布公地查找学习、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面对面倾听基层党员的批评意见,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