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助力生态环保建设浙江再筹600亿治水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级生态环保投入从2008年的36.78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68.2亿元,年均增长13.14%。而在未来7年,全省将筹600亿元用于治水。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广兵介绍说,浙江生态财政政策体系将重点支持4项主要工作。“五水共治”的政策和资金保障被列在首位。
为支持“五水共治”,省级财政未来7年将筹措600亿元用于治水,同时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2014年,浙江省级财政预算安排90.6亿元,支持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推进防洪防涝、城乡供水和污水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
记者了解到,截至7月17日,全省各界认捐的治水资金已达25.8亿元,到账17亿元,其中省本级达5050万元。按照要求,省本级捐款将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态财政也侧重支持雾霾治理。“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王广兵告诉记者。
为支持生态林建设让“山更绿”,省财政建立了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据介绍,2013年,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25元/亩,超过国家15元/亩的补偿标准。自2004年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浙江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54.5亿元。
此外,为支持环境整治让“地更净”,省财政安排预算资金支持实施“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开展农房改造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净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美丽浙江”建设。
浙江省财政还设立“81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投入5.1亿元,支持开展重点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自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7亿元,争取中央资金7.5亿元,共整治村庄1709个。
近年来,省级财政还通过杠杆撬动,吸引生产要素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领域集聚。
2013年,省财政安排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补助资金6760万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和沼气工程。2014年,省财政又安排4000万元支持推广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标准农田治理提升。
在工业转型升级方面,浙江省设立创新强省专项基金和创新强省产业基金,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其中,安排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财政资金13.5亿元,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试点建设,推动相关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此外,过去5年,浙江省财政累计安排节能专项资金5.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029亿元,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据王广兵介绍,浙江还创新开展了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试点,2006年起,每年安排资金扶持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在此基础上,还对全省八大水系源头地区45个市(县)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