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直接支付单笔起付点提高到10万元

23.05.2016  03:42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5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财政厅获悉,为积极适应支付电子化管理新形势,甘肃省财政厅出台专门办法,全面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行为。

    据了解,我省提高了财政直接支付起付标准。除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外,财政直接支付单笔起付点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债务本息支出,单笔起付点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直接支付起付点以下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预算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全部实行授权支付。如预算单位向个人支付的奖金、差旅费、生活补助等支出以及单位小额采购支出等一律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拨付。

    对于公务卡的使用,我省明确要求,严格落实《甘肃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凡列入《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项目,全部以公务卡方式结算,并通过公务卡系统办理还款手续,不得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