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全面自查和专项重点稽查的通知》,省厅印发了《甘肃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全面自查和专项重点稽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对全省2014-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开展全面自查。省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市州森林公安局、各直属局分局对全省2014-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不能立即纠正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通过全面自查,了解和掌握了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资金使用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目前,全省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全面自查已全面完成,向国家林业局上报了自查报告。(厅生态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