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将对省直部门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30.05.2014  19:07

5月21日,省财政厅召开会议对2014年省直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行部署,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秀娟做了重要讲话。

此次检查范围是省直所有一级部门和二级预算单位,时间从5月底开始到10月底,检查内容主要是2013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资金管理情况。是否有违反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截留、坐支应上缴财政收入的行为。是否有用虚报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是否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是否有虚增、虚减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调整财政预算。是否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私自占有、占用、处置国有资产。是否有违反国家建设资金的规定截留、虚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是否有违反国家账户管理规定,私自在金融机构开设使用账户。检查会计基础和管理工作,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财务监督机制。部门预决算是否有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部门决算是否涵盖所有资金,是否有瞒报、漏报情况发生;部门决算与帐表一致性情况。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的情况。这次检查主要以自查为主,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迅速整改,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省财政厅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督导,严肃查处利用虚假会计信息偷逃国家税收、骗取财税优惠政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虚假预算支出、挪用专项资金、使用假发票和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