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原标题:省财政厅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提高规范性文件水平,是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为实现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甘肃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做了具体的界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签发、报备与公布、解释和评估的制定程序和有关职责,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照“统一管理、合法审查、政策把关、法理兼顾”的原则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严格把关,科学审查,厅属各处室(单位)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厅办公室审签之前,都由厅法制机构先行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务求做到有件必审,审必合规,应备必备,进一步规范了全厅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管理工作。“十二五”以来,共制定、审查、报备财政规范性文件90多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标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并按要求全部报送省政府备案,报备率和规范率达到100%。
及时清理过期规范性文件。对2000年以来制定的37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印了《甘肃省财政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
强化规范性文件工作培训。针对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存在的问题,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水平入手,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力度。举办了财政法制骨干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的专家就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进行集中辅导。举办了8期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培训辅导讲座,邀请专家重点讲授了党政公文撰写、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公文处理等内容。向全省财政系统发放《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手册》300册,指导全省财政干部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