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劳务费报销事宜的紧急通知
02.12.2015 11:31
本文来源: 甘肃农业大学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2号),我省从2015年10月起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由于校内人员劳务费计税需与当月工资合并扣税,因此,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各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给本校职工发放各类工资津贴之外的其它酬金报账时间为每月15日之后;给校外专家和学生发放的各类劳务费业务正常报销,报账时须提供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个人银行卡号(纸质及电子版)。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2日
本文来源: 甘肃农业大学
02.12.2015 11:31
学校召开就业工作调度会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校毕业生甘肃民族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