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行为税制改革目标及我省改革实践

12.11.2014  12:30

  一、新一轮财产行为税制改革目标
  新一轮财产行为税制改革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和实践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这一阶段以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为起点,改革可以说是修补式的,特别是财产行为税方面仅仅只是简并和取消了一些税种。至2010年财产行为税种由1994年的12个减并为9个,使税制趋于简化、优化。
  第二阶段,为财产行为税制改革的方向逐步确立的阶段。这个阶段又分为探索期和实施期两个阶段。探索期主要是对房产税和车船税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实施期以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施行为开端,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逐步确立了我国财产行为税制改革的方向。
  第三阶段,我国未来财产行为税制的正式确立。这个阶段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标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未来税制改革总体框架,即深化税制改革将要同时实现合理税制、稳定税负、优化结构和规范管理四大目标,核心之一就是通过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比重,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构建一个包括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赠予及遗产税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税收调控体系,有利于更好发挥税收收入分配功能,促进社会公平。
  201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了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财产行为税就占了三个,可以说本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就是财产行为税。
  二、近年来我省财产行为税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我省对财产行为税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主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围绕“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做大地方税收规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开展的。
  一是改革资源税。我省资源税改革主要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铁矿石、钼矿石、盐等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税额调整,我省资源税规模迅速扩大,由2005年的2.11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9.48亿元,8年扩大了9倍以上。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和车船税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07年和2012年两次对车船税进行了调整和改革,统一了内外税制;明确了车船税的属性;提高了税额标准,进一步强化了聚财、调控的功能;强化了税源控管的力度。使我省车船税收入规模迅速扩大,由2006年的2649万元增至2013年的6.34亿元,6年扩大了24倍。
  三是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2011年针对我省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偏低,与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化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经多次向省政府建议,省政府审议通过了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并于2011年起正式实施。当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达到10亿元,增收5.59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126.39%。
  四是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存量房评估工作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通过建立存量房交易价格纳税申报评估机制,防范二手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虚假合同”等现象。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于2012年10月全面完成了存量房评估评估系统的本地化改造和对48280幢住宅楼基准价的生成工作,并全面上线运行。为下一步创新财产行为税征管机制,以适应财产行为税税源分布和结构发生变化的需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积极探索“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的征管方式。为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强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筹集财政收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省于2014年3月完成了兰州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摸清了兰州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底数、分布等情况,确认宗地面积1.81亿平方米,其中:应税面积6.18亿平方米,免税面积1.19亿平方米,年应征税款5.19亿元,为下一步全省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近年来对财产行为税的改革探索与实践,有力强化了我省财产行为税的聚财和调节功能,财产行为税的规模也得到迅速扩大,由2007年的18.21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89.89亿元,扩大了4倍,占地税的比例也由2007年的15.13%提高到2013年的22.36%,提高了7.23个百分点。但是与全国其他省区市相比,我省财产行为税的收入规模还不大,2013年占地税收入的比例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25个百分点,还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力度和步法,使我省财产行为税工作赶上全国改革的进程,迈上一个新台阶。  
 

(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    焦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