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新闻不该以“倒叙”煽情

14.09.2014  16:02

最近,郑州大四学生小李遇到一件寒心事儿:“我好心把一位受伤的老人送到医院,将我勤工俭学挣的钱垫付给他当医药费,到头来当事人不还钱不说,还不念我的好!”12日上午,记者调解小李和欠债人之间达成和解还款协议,不能寒了做好事儿的人的心啊!(9月13日《东方今报》)

又是一个类似“扶不起”的新闻。但随着报道不紧不慢的叙述,真相却像挤牙膏似得慢慢展现,直至读完了这篇报道,才觉得事情不像“导语”中说的那么简单。

报道据小李讲述,8月25日中午,他路过郑州市勤劳街与汝河路交叉口东一建筑工地时,见一群人围着一位老人,小李走了过去,“老人60岁左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经了解,他才知道老人姓罗,被同单位的工友打伤了。120人员来时,老罗的亲属不在场,小李便和另一位工友陪老人来到郑州市骨科医院急救中心。老罗不能动,小李先垫付了700元费用给老人急用。老罗的儿子小罗来到医院,也没带钱,又向小李借了1000元用于医药费用。

这样的描述与之后老罗家的“赖账”,必然会引发公众对老罗一方的口诛笔伐。其实,虽然“小李是郑州大学一名大四学生”,但“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在郑州西郊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勤工俭学”,与“老罗其实同属于一个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不同部门”。而在老罗眼里,小李“是一个类似小班长的头目”。那么,就算小李和老罗不认识,但事发的工地属于自己打工的公司总该知道吧?也就是说小李至少知道老罗是自己的工友。这在相关报道中,这些情节是倒叙的。

当然,这不至于改变小李做好事的性质。问题在于,造成老罗一方“赖账”的真正原因,并非完全是老罗家耍赖,而是老罗“认定小李代表的就是公司,自己被打的事儿不解决,那1700元就不能还”。要不是报道在最后露出的一句话,我也不赞成老罗的做法。但报道最后提到,“在公司领导的见证下,老罗打下欠条,相约工资下发时,一同前来,当着公司领导的面,老罗将1700元还给小李”。此时才看明白,这个公司对在工地上被打伤的工人,竟然连1700元治疗费都不肯垫付。在这样的公司打工,就难怪老罗抓住以为是代表公司的小李不放了。

那么,老罗的“赖账”,并非以往遭舆论谴责的恩将仇报,而最多是在某种误会下的利益自保。其中最“”的要算这家公司,竟然用工人还没到手的工资,平息了这起事端。要是公司及时出面,在打人事件没有处理好之前,先出钱给受伤的老罗治疗,怎么会发生这件所谓的“寒心事儿”?很明显,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公司,才会有老罗这样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不放的工人。

这样一个情有可原的过程,却被归纳为“郑州大学生好心将受伤老人送医,垫医药费难要回”。这无疑会触痛当前的社会敏感点,再次夯实了“扶不起”的消极社会情绪。而对于那些没看完全文,抓住几个“关键词”就“”的人来说,又会发出“好事不能做啊”的感叹;不假思索的跟风者,也会提出“这个社会怎么了”的质疑。因此,负面新闻不该以“倒叙”煽情,更不能在情节基本清晰的背景下,“提炼”出有违真相的扎眼标题。

文/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