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负责人被处罚驾驶员、托运员或将面临刑责

23.04.2015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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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4月22日,市安监、交通和西固区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报了“4·17”西固区化工街甲醛水溶液洒落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管理不落实造成的责任事故,非法运输危化品的驾驶员及托运员或将面临刑事追责。

    经查,这是一起典型的运输单位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责任事故。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门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甘AJ·V893轻型货车所属企业——兰州银陆物资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和停业整改1个月的行政处罚;吊销驾驶员牛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鉴于托运人温某、驾驶员牛某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事故调查组拟移交司法部门立案追究两位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监部门依法对向无运输资质车辆充装甲醛的销售单位——兰州中凯工贸责任有限公司处以2.9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对公司总经理张某处以9000元的罚款,对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唐某处以8500元的罚款,对安全总监刘某罚款7000元,对营销中心经理魏某罚款8000元,对营销中心副经理王某罚款8500元,对业务员张某罚款9000元。

    近期,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