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

01.04.2016  09:04

庆阳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及早谋划,提前部署,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监管的主体责任,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水平。近期制定下发了《全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计划利用6个月时间,采取“市级督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检查工作。

为确保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检查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大检查工作负总责,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三是强化宣传,全面做好舆论引导。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庆阳市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科 刘宏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