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调研酒泉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开展情况
6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带领调研组到酒泉市调研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检查了瓜州县和肃州区三墩镇社会救助工作,走访了部分救助对象;召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座谈会,交流讨论了社会救助如何兜底脱贫、怎样更好的兜底脱贫等相关事宜。酒泉市、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局长、业务科(股)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和内容,明确了座谈重点,并希望大家畅所欲言,讲实情、谈真况,着重交流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县民政部门相关领导分别从兜底脱贫政策对接、低保政策实际运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救急难”工作开展、信息核对等方面详谈了各地开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调研组与座谈人员积极互动,针对市、县反映的问题,及时解读政策规定,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提升了政策理解把握及执行能力。
郭华峰在会上指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紧盯时间节点,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救助要全面兜牢底线,将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到救助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要紧盯重点对象,关注重点人群,灵活运用社会救助政策,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尤其是孤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做好监护工作,乡镇、村(居)委会全部与其签订监护协议。要实行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定期走访制度,建立走访台账,做好走访纪实,健全联系档案。三要完善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要实行农村低保“3+1”综合测评结合民主评议认定办法,让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在低保审批时,要批注清楚该家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清退低保对象时,要以书面通知单的形式正式告知对方。四要靠实乡镇主体责任,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层层传导压力;培训乡镇主管领导,使其明白自身担负的责任;培训业务工作人员,使其通晓政策、熟练操作。五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要做好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将有意愿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进行集中供养;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增加专项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社会组织,参与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要进行“政策切割”,预扣除商业保险报销费用,解决商业保险报销滞后的问题;针对实际生活确实困难但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家庭,要统筹运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其他救助政策,妥善保障其基本生活。
酒泉市民政局局长王其平对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是中央精准脱贫“五个一批”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门在精准脱贫“兜底一批”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清形势,积极作为,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做好兜底脱贫工作。二是全面兜底,聚焦重点人员,全面开展摸底排查,运用主动发现机制,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到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内,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兜进来。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市局计划在六、七、八三个月对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采取科室包挂乡镇的办法,全面检查兜底脱贫中全覆盖兜底、特殊群体监护、乡镇主体责任、定期联系走访等工作是否贯彻执行,并召开现场推进会,全力推动兜底脱贫工作落实到位。
(酒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