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高继明、正厅级检察员王文信赴会宁县院督导调研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4.04.2015  17:50

        近日,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正厅级检察员、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文信一行赴会宁县院督导调研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继明、王文信一行实地查看了会宁县院“检察为民”服务大厅、涉案财物保管室、办案工作区、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并召开了座谈会,全面掌握了会宁县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高继明同志、王文信同志对会宁县院动员部署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继明副检察长指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三个深入”,把握“三个关系”。一要深入学习。要将学习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高检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克服和防止“走过场”的错误思想。二要深入思考。主观上要坚决克服“因为身在其中、所以习以为常”,把问题不当问题的错误倾向。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自侦办案、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涉案财物管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认真查摆、着力整改。三要深入实践。每位干警都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人人是主体,没有旁观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改变司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克服执法陋习。在规范整治工作中要从观念到行为,由浅入深地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的关系。要准确把握路志强检察长统一“五个认识”、搞清“五个问题”、发挥“五个作用”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而不是把问题推出去,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对检察机关是正人先正己的真功硬活,只有规范好自身的执法司法行为,才能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二是处理好业务与检务的关系。要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实现“专项整治”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明确规范司法行为不仅仅是对业务部门的要求,综合部门同样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不合规范、不符程序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规范。三是处理好退与进的关系。要坚决与司法不规范的行为决裂,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工”、“今天退一步是为了明天进两步”的道理,决不能为了结果牺牲程序、为了数量牺牲质量、为了效率牺牲公正,下决心进行规范和整治,努力形成执法办案新常态。
        王文信同志强调,专项整治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主动采取措施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回应社会关切、顺应改革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深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引领作用和业务部门、政工部门、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在“不敢”、“不能”、“不愿”三个层面想办法、出实招:“不敢”就是要营造敢于“问责”的压力,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不能”就是要出实招、出台刚性的监督约束机制;“不愿”就是要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检察工作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本领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