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会来嘉峪关市院调研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司法解释修改意见

29.08.2017  17:44

      8月25日,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关于办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案.建议稿)》(简称《解释草案》)主编者张建就起草的《解释草案》,来嘉峪关市院听取一线司法人员的意见建议。调研会由嘉峪关市院党组成员、城区院检察长李军虎主持,会议围绕刑法第119条【破坏电力设备罪】司法解释修改与完善,根据最高检、最高法有关领导的要求,深入司法一线,听取办案人员对司法解释草案的意见建议,对于细化司法解释,从合理性角度去判断案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李军虎代表该市两级院对张建一行发表了简短的欢迎致辞,认为此次张建一行调研的《两高关于办理破坏电力设备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草案》条文科学合理,顺应社会发展,对于办理相关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张建围绕调研重点要了解的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说明。
        与会人员围绕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司法解释修改后草案,结合实际案例,从法理与常理角度,对存在疑问的条例、涉及的罪名认定、罪刑判定标准、涉及数额认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张建对列出的各类问题,从起草背景、主要考虑和论证要点一一进行了解释,并对有争议的方面进行了记录,达到了较好的调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