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在甘肃调研时强调:加强技术和信息化建设 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22.07.2014  00:35

      7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在甘肃调研监所检察、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李如林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以科技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陪同调研。
     

      7月16日至18日,李如林视察了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兰州市女子监狱,详细了解派驻检察室建设情况,亲切看望一线干警,认真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并深入兰州市院、甘肃省院就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在深入调研并听取甘肃省院工作汇报后,李如林对甘肃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李如林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抓主抓重,在认真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一要把这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加以谋划、思考、设计、规划和落实。要高度重视检察技术建设,拿出一定的精力、财力来支撑,真正使科技强检的目标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没有网络的安全,就没有国家的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理念,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水平;二要加大检察技术和信息化队伍建设的力度。要以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为抓手,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业务实训等方式,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养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专门人才。要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培养、开发、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专门人才库,积极推进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才建设工程,确保检察技术、信息人才进的来、留得住、用得好;三要搞好顶层设计,长远规划。要坚持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所有文书都在系统内产生,所有审批都在系统内实现。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及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系统安全检查和网络评估,完善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切实提升防渗透、防窃密的能力。要积极适应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搞检察电子、电子检务系统,力争早日实现全国检察系统的互联互通;四要切实发挥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的成果运用。要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增强信息化应用实效,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要坚持信息化服务检察工作的发展理念,探索将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检察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办案、管理等过程中,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李如林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看守所、监狱的协作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扎实开展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着力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要切实强化自身队伍素质,认真学习借鉴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制度落实、装备设置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