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明年起 甘肃省调整销售电价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07.12.2020  21:26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甘肃省销售电价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不再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全省农业排灌电价统一执行全省销售电价标准。

2021年起,销售电价表不再设大工业用电电价分类,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我省燃煤发电基准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组成。

鉴于近年来我省发用电结构变化较大,决定相应调整我省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具体为: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4:00、11:00-17:00;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峰谷价差浮动标准不变,即: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酒嘉地区不再单独划分时段,执行全省统一峰谷时段。

甘肃台报道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王云海

编辑:魏 军

责编:黄昕鹏

主编:史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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