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裸官”是扎紧制度篱笆消除腐败风险
41岁的干部蔡某某,妻子孩子均移居香港,前一段时间选择向组织辞职。发生在东莞市的一幕,是广东强力治理“裸官”的一个缩影。日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对‘裸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5月29日《人民日报》)
当一位被调整岗位的“裸官”在工作交接会上以一首《渴望》向领导同事表明心迹,确实带给人一种复杂的情绪。而当地对“裸官”这种一刀切式的调整方法,也引起了外界的一些争议,比如会不会伤及无辜,连累那些有能力,有成绩又清廉的官员?客观地说,“裸官”不等于是贪官,也不等于是“问题官”,所以这样的调整所造成的“误伤”,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一点我们无须讳言,可以大方承认。
但即便如此,对“裸官”的调整还是符合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要求,也符合绝大多数公众的期待。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多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早已经得出了经验和教训,那就是“裸官”群体往往是贪官的“高产地”。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当一个人身体的某个部位已经出现了种种病变的迹象,而且按照医学经验,有了这样的迹象,该部位发生病变的概率很高,那么为了防止病变的发生,我们就要提前做好各种预防工作。官员之“裸”正是这样的一种迹象,所以即便不是每一个“裸官”都会成为贪官,但我们还是要采取措施防止其蜕变为贪官,所以对“裸官”的调整以及限制使用,不得提拔等举措,正是防止“病变”发生,可以有效预防腐败风险。
另一方面,我们常说要预防官员贪污腐败,打造廉洁政府,从根本上说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而对“裸官”的调整,对“裸官”限制提拔等举措,正是为了更好的扎紧制度的篱笆,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起对官员们的刚性约束机制。以前一些官员早早地把子女亲属移民海外,然后自己在国内大搞贪污腐败,权钱交易,把非法所得悉数转移到海外,等自己退休以后就远走高飞,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公信力。
这种情况的发生,正是制度篱笆没有扎紧,制度笼子出现了漏洞所致,所以现在中央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裸官”现象“另眼相看”,目的正是为了弥补这样的制度漏洞,在官员群体当中产生一种引导和警示作用,最终是为了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消除各种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腐败风险。从现实效果来说,对“裸官”从严管理、限制提拔、调整岗位等举措,已经得到了百姓的理解与支持,现在尤其需要官员群体细细品味,自律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