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11.08.2015  09:15

  原标题:我省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中国甘肃网8月10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张萍)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近日对排污费征收标准作出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倍,同时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多排加倍征收,少排减少征收。调整后的征收标准已开始实施。

  据了解,调整后的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我省作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的,目的是确保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我省此次调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仅将最低收费标准上调了一倍,并且提出实行差别化征收政策,对排污超限、列入淘汰类企业以更高标准征收,促使企业建立有效减排管理机制。排污费标准调整后,将更接近企业的治污成本,成为有效刺激企业污染治理的经济手段。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作用,关键在于此前排污收费征收标准低于企业减排治理投入,致使不少企业缺乏减排积极性。而此次调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则充分体现出“重排重收、轻排轻收”原则,从而促使经济手段在节能减排上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此外,提高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另一个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后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等“三高”行业将产生更加直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