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市民的行走权

08.08.2015  02:50

    本报关于人行道被挤占的报道,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反响,对于城市人行道被占用大家深有感受,他们呼吁请保障市民的行走权。

    退休干部王先生给本报写信投诉说,作为庆阳路上居住的市民,家门口的人行道经常被无端占用,给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建议记者对城关区庆阳路人行道状况进行采访。

    6日下午,记者自广场西口到南关十字一路看到,不到一公里的庆阳路上,两侧有10多个人行道停车场,有些停车场为了阻止车辆随意进出,还在人行道上设置了石球、铁栏杆等障碍,这些障碍物也影响到了行人。相对来说,人行道上的停车场还算是有秩序,一些没有设立停车场的人行道上,照样停着很多机动车,几乎将整个人行道占据。城关区民政局门口附近,这里看不到任何停车场标志,可人行道上横七竖八地停着多辆车,留了几条缝子,行人在缝隙中穿行。

    “现在不是讲以人为本吗?保障市民的行走权就是城市交通管理的根本。”王先生说,现在车辆太多,停车场少,在人行道上适当地停一下车,也是一种解决停车难的办法。但是,人行道的主要作用是市民行走的路,把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场变成正规停车场,成了商业经营场所,设置横杆等设施,影响到市民的行走权,这就是本末倒置了。

    对于人行道停车场影响行人一事,甘肃学者令平先生认为,相对机动车来说,人属于弱势地位,在人行道上停车第一是占用通道,第二是给行人造成安全隐患。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是借用,这就首先要考虑行人的方便,只有在保障行人安全通畅的前提下,才能容许机动车停放。记者彭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