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利好激发创新活力

17.09.2015  02:46

    作为我市“1+8”科技创新改革政策主体的《兰州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在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营造全面开放的创新环境和构建创新驱动的投融资体制机制上有诸多“利好”。

    好政策让高校、院所“得利

    《实施方案》让高校、院所“得利”不少:对于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享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鼓励和引导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企业,不再限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由企业投资人之间协商确定,并可将作价份额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以及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员,上不封顶。凡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时,可比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相关政策,对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称政策向科技人才和企业人才倾斜。贡献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可以突破学历等条件限制,按照各专业破格申报条件优先申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市场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的特殊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定高级经济师资格。

    吸引更多专业团队和科研成果在兰落地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一区多园模式,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要紧密围绕产业链需求,成体系地建设研发平台和创新服务平台,集聚研发机构、创新创业人才、创业投资资本、重大创新成果等创新要素,打造区域创新中心。

    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合作、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团队和科研成果在兰落地。到2020年,力争引进或共建国外研发机构3个以上,在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引进新技术和新产品100项以上,引进联合研发团队10个以上;引进或共建国内知名研发机构1个以上,引进国内研发团队10个以上,联合研发项目20项以上,引进与全市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相适宜的技术成果1000项以上。重点围绕科天水性化工、陇星新能源、四联光电等新兴产业,组建独立法人、实体化运行的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抢占国内外新兴产业研发创新高端。同时,我市将研究出台重大新产品首台(套)、首购、首试等奖励补贴政策,积极支持市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扶持科技

    改“前补助”为“后补助”。鼓励和引导研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工艺提升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成功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政府补助。

    改“直接补”为“间接补”。政府用于扶持、支持企业的资金(包括招商引资中给予的政策)从补助生产或建设向补助企业搞研发创新或购买研发创新成果转变。

    改“行业部门决策补”为“多方评价决策补”。推进“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和“市场价值评价”等评价方法,将评价结果与政府补贴、拨款和奖励挂钩。兰州晚报记者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