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年前因请假信未能交给单位被辞退 古稀老人生活陷困境

17.10.2014  11:35

     原标题: 30余年前因请假信未能交给单位被辞退 无收入无土地,古稀老人生活陷困境

苍老的陈林士不知自己如何安度晚年。

    1970年招工进入窑街矿务局工作,后却因故被“辞退”。年届古稀之时,这位既无土地也无收入的老人,陷入老无所养的辛酸境地。

    急切的家信

    1946年出生的陈林士,是永靖县盐锅峡镇陈家村人。1970年6月,原窑街矿务局面向社会招工,陈林士被招录,分配到窑街矿务局三矿掘进四队工作。1975年,掘进四队在1780巷道打流煤眼作业时,突然发生冒顶事故,陈林士的右腿不幸被跌落的石块砸中受伤,住院治疗3个月后,因当时生产任务紧迫,伤势还未完全恢复的陈林士再一次投入到了紧张的生产第一线。正因如此,他的右腿留下了后遗症,至今还在时时作痛。1978年2月,陈林士被调到窑街矿务局铁路运输处,铁运处安排其到养路工区享堂峡铁路段工作。

    1979年3月,正在养路工区上班的陈林士见到了前去窑街拉煤的同村人陈英才,见面后陈英才将一封家信交给了陈林士,并转告陈林士他的妻子病了,希望他能回家照顾。

    家信是年迈的老父亲找人写的,打开信封,陈林士才知道,他的妻子做了绝育手术,由于属于第一批绝育手术,因当地医疗技术较差,加上家乡生活条件不好,妻子手术后身体恢复缓慢躺在床上不能下地干活。家里除了年老的父亲就是两个不到6岁的孩子,一家人的生活因此陷入困境无人料理。家人急切地期盼陈林士能够向单位请假数日,回家照顾因病卧床的妻子和一家老小,待妻子病情稍有好转即回单位继续工作。

    看到这封急切的家信,心急如焚的陈林士立即写了请假条找工区段长张大金批准,因一时未能找到段长,情急之下,陈林士将假条留到文书甘文奎处,希望文书将情况向段长说明,之后急忙向家中赶去。

    意外的辞退

    陈林士在家照顾了妻子两个月时间,当妻子身体恢复能够照顾一家老小后,1979年5月,陈林士急忙返回单位。回到单位后,他才知道自己走后请假条未能送到段长手中,就此他向单位领导说明了家里发生的特殊情况,并向单位领导认错检查后继续上班。当时单位领导也没有过多地责备陈林士,并允许他继续工作。在他看来,单位领导给了他极大的照顾,此后也不会因为这件事追究他,在他的内心深处除了感激之外,他只能用更加勤奋和认真的工作来回报单位给予他的照顾。

    就这样,陈林士继续在单位辛勤工作了3个年头。但3年后,事情的突然转折却大大出乎陈林士的意料。

    1982年3月,当陈林士正在上班时,原窑街矿务局铁运处书记俞文奎突然找到陈林士,口头向陈林士宣布,“陈林士本人因长期无故旷工已被单位除名辞退。”并要求他自次日起不要再来单位上班。听到这样的宣布和决定后,陈林士如同五雷轰顶,顿觉天旋地转,在工友的搀扶下回到宿舍呆坐了5个多小时,“无数个想不通”一时都向他袭来,不知如何是好的他只能找到矿务局领导说明情况,希望能给自己一个机会,但当时的局领导却“语重心长”地劝他,“既然已经除名了,就回去吧,这里每月几十元的工资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就这样,在无法更改一个随便的“口头决定”的情况下,陈林士怀着满腹的委屈,挥泪告别了自己工作了十几年的岗位,挥泪告别了自己朝夕相处的工友,回家了。

    回家后,陈林士大病一场,迷迷糊糊卧床两个多月后才慢慢恢复神志,从此,他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辛酸的境遇

    2014年10月11日,兰州气温骤降,一场降雪不期而至,而在永靖县盐锅峡镇陈家村,气温也显得格外寒冷。记者找到陈林士家时,已是满头白发的他刚从村里为老伴取药回来,正准备生火为老伴煎药。家境的贫寒,生活的艰辛,佝偻的身躯,苍老的面容,时代的沧桑给了这位老人太多的烙印。

    “当时被迫离开单位,虽说心有太多的委屈,但那时我还年轻,有一把力气,能靠打工维持生计。”陈林士不停地低头擦拭着几次将要滑落的泪水说,“如今我老了,再也不能靠打工生活了,但我在家乡既无土地,也无分文的收入,不要说给年老体弱多病的自己和老伴治病,就连正常的生计都无法维持了。今天,自己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市民,更不是工人,我连自己的身份是什么也不清楚。

    “现在慢慢回想当时对我的除名,我也觉得有着太多的不解。”陈林士告诉记者,“按理,除名应该下达文件并说明除名理由,但却没有文件更不知道确切理由,仅仅是一个人口头宣布就除名了。

    为了能使自己在古稀之年不再漂泊,陈林士多次找到单位想弄清究竟,但现在的窑街煤电集团及其该集团铁路运输公司只给了陈林士一份便函式的证明,说明他是“因长期旷工于1982年11月10日除名”,对其各种待遇等问题一概不管。2014年3月,直接将陈林士的档案给了陈林士本人让他拿回家去。

    10月11日,窑街煤电集团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团公司下属几十个单位,具体事情只能去具体单位了解,集团不管这些小事。

    当记者来到该集团铁路运输公司时,该公司门卫打电话联系综合部主任,说明有记者需要采访相关情况,该主任直接告诉门卫,“不接受任何记者采访”。当记者接过电话说明需要采访一个名叫陈林士的相关情况,该主任很干脆地告诉记者,“我们不知道这个人,本单位没有这样一个人”。当记者说明能否查看当时的相关档案时,该主任说,“管档案的人休假外出了,等回来再说,啥时候回来也还说不上。

    正如陈林士所疑惑的那样,他请假发生旷工的事情发生在1979年,为什么在3年后的1982年才将他除名呢?记者从陈林士的档案工资备份资料中看到,原窑街矿务局铁路运输处在1979年、1980年、1981年职工档案中都有月工资发放原始记录,陈林士赫然在列,但在档案中却没有“除名文件”。那么,当时除名究竟是“个人所为”,还是“单位决定”成了一个费解之谜。 (文/图 记者 宋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