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收回就收回,我的损失谁承担?
长了7年的桃树要被挖掉了
兰州晚报讯(记者滕效宏见习记者骆陇霞文/图)近日,红古区红古镇红古村贺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在金砂台的自留地要被政府收回,地里还栽着桃树、李子树等经济林,但被要求限期清除,损失重大,“说收回就收回,这地里的损失谁来承担?”4月27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1
事件
土地要被收回村民只好挖掉果树
当日上午,记者赶到贺先生在金砂台的自留地看到,桃园里有七八个人正在挖树,这些桃树正值开花期,直径10多厘米。“这是我雇来的人在挖桃树。挖一棵树的工钱是50元,而我当初栽这些树的时候,一棵桃树苗就是40多元,今年春季光修剪就花费4000多元。”贺先生无奈地说,他在自留地栽的这些经济林还没见到效益就要被挖,损失谁来承担?
贺先生是红古镇红古村村民,全家5口人,按政府规定应租赁土地10亩,但他家实有耕地面积21.3亩,应退回耕地11.3亩。4月20日,红古镇政府向他下发了限期退回国有土地的通知,逾期不退回耕地将由相关部门清除地上附着物,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贺先生说,今年前他在4.5亩的自留地里栽了桃树、杏树和李子树330多棵,杏树已经挖了。桃树栽了7年了,开始结果才3年,因此收入不多,但是前期投入很大,现在挖掉,这几年的收入算是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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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政府会考虑给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
据了解,金砂台土地最初属红古村集体所有,后来由甘肃省邮电管理局下属的红古邮电五七农场购得,金砂台土地包括地面附着物收归国有。到了1993年,邮电农场因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将土地交回红古区政府,由区农牧局统一管理,管理模式是收取租赁费。为了能够更好地发展,区农牧局在1998年将土地交由甘肃绿色食品办公室管理。由于这些土地租赁费收费标准不统一,被划分为口粮地和租赁地,人均口粮地为1亩。2012年,甘肃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土地交回红古区政府,由红古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委托红古镇政府代管。为此,镇政府成立了金砂台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2014年,红古区政府决定将金砂台耕地整体转让给兰州鑫源天然气农业公司,作为科技农业开发使用。
“对于耕地里有桃树等经济林的,在全部退回耕地后,政府会考虑给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金砂台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火副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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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土地再分配有利于保证无地农户的基本生活
村民铁女士家的土地全部被流转给了鑫源天然气公司,按照规定,她家可以按照人均2亩的标准租赁划拨出来的国有土地作为口粮地。“我已经2年没种地了,从2014年5月开始就天天跑土地的事儿,也没法出去务工。”铁女士说,租赁土地时无力承担地里的附着物费用,“农户没有什么钱,银行贷款也贷不下来”。
金砂台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火副主任说,金砂台土地总面积2300多亩,其中1500多亩流转给了兰州鑫源天然气公司开发使用,剩余土地实际面积618亩,其中耕地面积450亩,金砂台目前有68户221人,人均能租赁2亩土地。为确保金砂台农户基本生活,红古区政府将从原有国有土地中划出部分土地,作为口粮田租赁给农户耕种。
火副主任说,退回国有土地是按照“无树——小树——大树”的原则进行的,即无树的地优先退,地里树苗还没长成的次之,实在没办法再退已有所收成的土地。从2014年开始,镇政府一直在做农户的思想工作,在退地人和要地人之间进行协调,目前剩下2户还没有退回应退土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金砂台农户土地不均现象严重,有的农户多达二三十亩,有的农户却没有土地。为确保金砂台农户基本生活,红古区政府将从原有国有土地中划出部分土地,作为口粮田租赁给农户耕种,租赁土地由金砂台国有土地办公室统一管理。火副主任还说,这一决定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的,也能起到土地分配更加公平、保证农户基本生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