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女童误食鼠药亡 医院延误治疗判赔18万
2013年9月13日,黄景进、钟延霞夫妇三岁的女儿在超市内误食了老鼠药,最终因为医院延误救治而不幸身亡。两年来,他们在南海法援处的帮助下进行维权,最终在近日,他们告倒了医院,并且从超市店主、医院那里拿到了27万余元赔偿。
昨日,南海区司法局首次举办了法律援助媒体开放日。据统计,南海法援处平均每年处理超过1000件法援案件,其中民事案中超过2/3是异地务工人员求助,而刑事案件中则超过七成当事人是未成年人。
误食鼠药 女童不幸身亡
2013年9月13日下午4时许,钟延霞抱着儿子,领着大女儿小悦去邻居的一个超市玩耍。
不料,小悦跑进了货架,从底下拉出一块上面有老鼠药的方便面,吞进肚子。
不久,小悦开始觉得肚子疼,但并没有其他明显的症状。5时许,小悦被送进罗村某医院。
据钟延霞回忆,医院急诊科一名值班医生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反倒让他们办理入院手续住进医院。
住院部医生给小悦挂了几包针药,14日凌晨3时许小悦开始抽搐。在黄景进的要求下,小悦被转院到了市妇幼保健院,3岁的小悦最终因错过最佳的抢救时机不治身亡。
医院被判赔偿18万
黄景进说,尸检报告认为,小悦符合老鼠药中毒死亡特征。
黄景进夫妇随后向南海法援处求助。
最终,在法律援助处的主持下,超市负责人彭某赔偿93500元给受害者家属,彭某也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另一方面,经过多次开庭,近日,南海法院根据治疗过错责任鉴定结论,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罗村某医院对黄某悦的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故应对黄某悦死亡的损失承担25%的赔偿责任。黄某悦的父母获某医院赔偿182480.5元。(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张洁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