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纳税 助推社会和谐共建 兰州新区地税局 杨 婷
诚实守信,是国人至为推崇的美德之一。正如荀子所说:“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 对税务机关而言,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是常遇之事。不诚信纳税,其表现形式有多种如偷税、逃税、骗税,还有花钱买税等等,都是违法行为。于国家,可危及财源;于自身则导致信用危机。信用记录可以说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的“经济身份证”。因此,必须大力推进依法诚信纳税。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一、公平的税收环境为基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诚信纳税,不仅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同时也是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的必然要求。征税不公定会引发心理失衡,进而萌生偷税、漏税、逃税和骗税的发生。要营造出公平的税收环境,需要从两方面着手:
首先,公正办税能促发诚信纳税。新征管法颁布以来,纳税人权利得到了更多的保护,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办税,使遵章纳税者口服心服。假若税收人员办事不公、优亲厚友,还能有几人在纳税上真的甘愿“诚信”?其次,纳税是否诚信需要办税的公正来认证,诚信纳税不仅指表面上的按时缴税、按定额缴税,更重要的是按自己实现的计税依据足额缴税,税收机关要通过调查摸底及时了解情况,公正调整应纳税额,促使更多的人接近诚信纳税。另外,纳税的“诚信”也需要执法的“公正”来保障。偷税、抗税行为受不到应有的打击,诚信纳税人在经营竞争中就处于劣势,诚信纳税的氛围势必受到冲击,诚信纳税的人势必越来越少。
二、以加强宣传力度为手段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200多年前就说过,最商业化的社会,也是最讲究道德的社会。诚信纳税是每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应尽义务。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税收宣传教育欠缺和有失偏颇,我国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不强,人们的心理中存在“偷税不算偷,不偷白不偷”的错误理念,从道义上也没有对偷逃税的行为人形成公众谴责的社会氛围。因此形成“纳税不光荣、偷税不可耻”的尴尬局面。
诚信纳税首先应加强国民诚信纳税教育,提高公民自觉纳税意识,有目标的地提高公民纳税素质。深入开展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加强诚信纳税教育,面对全社会运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让每一个纳税人了解、熟悉税法。这样有利于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的管理体制为保障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经济利益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核心,是所有市场参与者追逐的目标。诚信纳税只是经济活动主体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是以现实的经济利益付出为代价的。一旦纳税人能够从偷逃税费的行为中得到利益,而不受到惩罚,或受到惩罚的可能性很小,则偷逃税费的行为就可能发生。这就出现了一种悖论:越诚信纳税的企业反而生存越困难,偷税、漏税、逃税和骗税现象就会在社会上蔓延开来,最终破坏市场经济环境。
在美国,公民纳税意识强的基础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严密的法律制度和极高的网络化程度上的,当每个纳税主体的收入与支出都在税务部门的网络监控之下,谁敢不如实申报?因此,完善的管理体制,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程度,打破信息垄断,建立有效的信息传输手段,实现纳税信息资源共享,是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税务部门诚信征税的必要条件。为此税务部门要做到: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把诚信纳税作为信用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单位和个人办理信贷、保险和社会福利等都以信誉度为依据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二是完善和落实纳税信誉等级制度。通过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纳税信誉等级,由此划分管理等级区别管理。这样既能提高管理质量,又让纳税人得到诚信纳税后应享有的权利。三是建立宣传机制,褒扬诚信纳税行为,让诚信纳税者得到社会周知、赞同和监督,为纳税人树形象。对偷税、漏税、逃税和骗税的触犯国家法律的企业、个人予以公开暴光,使之受到惩罚,明白“没有诚信,就没有一切”。
朱熹在《朱子家训》中教育后人:“国课早完,既曩曩有余,自得而乐。”古人尚且如此,那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人为何不能做到自觉诚信纳税呢?诚信纳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诚信纳税意识的形成和巩固,不仅依赖每一个纳税人自身素质和认识的提高,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