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诚信商户评价通知
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服务中心文件
关于开展“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
“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诚信商户”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激励守信主体,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商务部批准,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诚信商户”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该协会信用管理中心授权,由省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服务中心负责在我省开展中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服务工作,帮助我省中小企业诚信单位品牌提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价值:
1.提升企业资质,纳入国家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中国企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等出版物和媒体。
2.提高企业签约率,缩短交易周期,降低企业成本;
3.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公示服务、网商虚拟产业园在线纠纷调解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二、申请流程:
1.申请:提供有关材料--签订诚信自律协议-接受在线纠纷调解服务;
2.初评:对申报单位扫描监控--开展核实工作--提交初审结果;
3.终审:评审团对申报单位实施终审----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备案----优质诚信单位将推送至《中国工商报》公示;
4.颁发牌匾和证书(企业有唯一编号,商务部或工信部网站查询);
三、申请条件:
参加“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诚信商户”评价的企业,可选择其中一项,但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满一年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
2.自愿签订《诚信示范单位自律准则》,自行披露单位的真实信息,并接受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信用监管和舆情监控;
3.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关费用:
按照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的规定,参加评定“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缴纳服务费4500元;“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缴纳服务费18000元;“诚信商户”缴纳服务费3500元。上述费用主要用于专家评审、公示、牌证制作等。
户 名: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服务中心
账 号:846180541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中央广场支行
六、应用范围
1.在政府采购、重点工程投标、企业招商时出示的信用资质;
2.在产品品牌、包装、说明书、合格证等上使用的信用标识;
3.在银行放贷、融资担保时提供的国家级信用等级证明;
4.在国际贸易与合作时,企业可出示的国家级信用证明;
5.在赊销或拓展上下游供采业务时的权威信用标准;
6.在申请政府扶持资金、优惠政策时展示的企业品质证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宗芳
电 话: 0931-8472886 17789613380
传 真:0931-8486883
地 址:兰州市中央广场一号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1、 诚信商户和诚信示范单位申报表.doc
2、 诚信示范单位(商户)自律准则.doc
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及诚信商户、企业信用评价AAA及信用企业等匾牌和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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