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试点项目确定在泾川华亭县实施

05.05.2017  10:03

今年,省环保下达我市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依据2012年县区申报和市局上报纳入国家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的情况,经现场初步核查筛选,我市将2017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资金安排在泾川、华亭2个县实施。目前,我市已将项目资金分解安排到2个项目实施县,市财政局于4月19日分别拨付泾川县项目资金1650万元,华亭县项目资金1350万元。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委托工程咨询甲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尽快完成项目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上述方案经报市局预审后,随预审意见及现场核查报告一并报送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审查批复后即可实施。(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