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措施有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综述之二
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来,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全市上下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力地保障了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其主要做法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酒泉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落实了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先后七次召集各成员单位开会,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困难,研究落实经费、考核措施,有力地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三年累计落实市、县两级财政专项经费1320万元,专利申请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正式列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
二是健全管理体系。2012年,市编委对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的“三定”方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三定”方案确定在科技局内设知识产权科,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明确了知识产权科的工作职能,并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专利管理网络体系。目前,全市专利管理及行政执法人员总量达到28人,各类专利服务机构达到14个,专利咨询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57人。
三是完善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酒泉市专利申请补助暂行办法》、《科技支撑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酒泉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营造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环境。
四是严格目标考核。2013年,我市开始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监测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目标责任书;把“专利申请量”、“专利执法量”列入全市科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量化分解年度任务指标,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按季通报工作进展,按月公布专利数据,年底进行工作考评,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目前,全市七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