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贫困学生营养补助“提标”

04.11.2014  06:00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巧灵)从今年11月起,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将执行新标准,从每日补贴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这意味着,列入试点地区的我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县的农村中小学营养餐也将由原来的600元提高至800元。

    我国从2011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旨在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此次调整标准,是为了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71.4亿元,比2013年增长了9.4%。其中,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试点补助资金139.4亿元,安排地方试点奖补资金32亿元。

    我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将计划实施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甘肃省在嘉峪关市和28个非连片特困县市区启动实施了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级试点,加上之前已经在58个连片特困区县开展的营养改善计划,让2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上了由政府提供的营养餐,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