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2199万余条 背包客诈骗团伙在嘉峪关受审

02.11.2016  13:35

    兰州晚报讯(记者高慧霞)10月25日,以蒋某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其中多人是被“高薪招聘”招来的“背包客”。蒋某外号“蒋百万”,他曾先后两次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被判刑,但仍然不思悔改,看到周围有不少人靠诈骗“致富”,就跟着当地的“能人”、外号叫“老黑”的人,专门“高薪招聘”一些不愿吃苦又想尽快发财的年轻人当“背包客”,背着发送诈骗短信用的伪基站到全国各地发送诈骗短信。该团伙流窜到嘉峪关时终落网。

    金钱诱惑诈骗成风

    蒋某的老家走马街镇是湖南省双峰县诈骗犯罪的发源地。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末,走马街人开始盛行做假证。当时,一个10多元成本的假学历可以卖到上千元,满足了当时农民工外出打工进厂的需要。那个时候,蒋某也投入到这个行业之中,结果,2007年3月30日,蒋某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蒋某继续从事诈骗行业,2009年7月30日又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年来,诈骗分子把目光瞄上了电信诈骗。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杨某周,今年21岁,土家族。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他,到长沙打工,不愿意吃苦,还想挣大钱。2015年8月的一天,他在长沙的一个公共卫生间,看到一个“高薪招聘”小广告,上面说工资待遇高,工作轻松,且不需要什么技能。这样的招聘条件正合杨某周的心意,于是他就拨打了招聘广告上的电话。

    负责招聘的老板正是蒋某。他只在电话中简单的询问了一下杨某周的基本情况,就让他去指定的地点取了一台机器和一部手机,让他按照说明,将手机和机器连接,将手机上的一条短信发到机器上,又让他背着机器,到人多的闹市区走了几大圈,回来就说他被聘用了,每天工资200元。被聘用的工作地点第一站就是兰州。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把老板发到手机上的短信,转到那台机器上,再将机器装进背包里,就在兰州闹市区四处瞎转。短信的内容,都是以建行95533客服的名义发的,内容是“尊敬的建行用户:您的账户已满10000积分可兑换10%的现金,请登录某某某手机网查询兑换,逾期失效!”每天短信上留的网址都不同。老板将他的工资打在留给他的银行卡上,有什么事情,也是通过电话联系。

    后来,杨某周给自己小学时的同学杨某打了个电话,说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要杨某来干。杨某周教会了杨某工作的流程。于是,杨某周给老板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有个朋友也想当“背包客”。老板同意了。同样,没多久,杨某又将自己的另外一个同学蔡某也介绍进来,三人一起做“背包客”。

    流窜作案钢城落网

    由于在兰州的“背包客”比较多,于是老板安排杨某和蔡某前往嘉峪关、酒泉等地“开展业务”。2015年10月下旬,杨某和蔡某来到嘉峪关,照例在闹市区发诈骗短信,嘉峪关多名市民收到短信后上当,有人报警。

    2015年10月25日,警方采取技术手段锁定了在酒泉继续发送诈骗短信的杨某和蔡某,并将二人抓获。然后警方顺藤摸瓜,先后在兰州抓获了杨某周,在湖南抓获了蒋某和洪某。“老黑”闻风而逃,目前警方仍然在追捕。

    警方查明,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10月25日期间,蒋某、杨某周、杨某,后杨某又雇佣蔡某,在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利用伪基站设备冒充建设银行95533客服发送含有诈骗网站网址的积分兑奖短信总计2199万余条。期间,能够查实的有6名被害人收到诈骗短信后,被骗人民币共计29292元。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蒋某、杨某周、杨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通过伪基站对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诈骗短信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蒋某共计发送诈骗短信5789518条,杨某共计发送5616088条,杨某周发送5594201条,蔡某发送4992582条,均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蒋某、杨某周、杨某、蔡某着手实施诈骗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均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公诉人建议对蒋某、杨某周、杨某、蔡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9年,并处罚金;建议对洪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并处罚金。

    在法庭上,蒋某、杨某周、杨某、蔡某、洪某表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但认为公诉机关的建议量刑过重。蒋某等人还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向被害人道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不持异议,但对各被告人发送的诈骗短信数量的认定等提出了异议,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对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