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男子设计连环套 伙同他人诈骗580万被判刑
原标题:设连环套 男子伙同他人诈骗580万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王某甲,以收购板蓝根、甘草为由,伙同他人诈骗580余万元。事后,面对投资人讨要钱款,他竟然在澳门赌场刷卡套现,制造在澳门赌博输钱的假象。8月19日,省高院公布该案终审裁定。
为还债务办假证贷款 露馅
2011年8月25日,王某甲为偿还债务,产生办理假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想法,遂电话联系办假证的人,并提供其房产证及土地证复印件,后联系购买了伪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各三本,“庆阳市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局公章”“庆阳市康居房屋测绘出图专用章”各一枚。同年9月4日,被告人王某甲持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委托其朋友李某丁在“万吉典当行”贷款时,被该典当行经理石某某发现。当晚7时许,被告人王某甲被石某某等人扭送至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2011年9月5日,王某甲因涉嫌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取保候审后外逃。
假意收购药材骗巨资 败露
2008年,王某甲通过其父亲王某某认识了蔡某某。2012年4月,为骗取钱财,王某甲欲伪造一份假板蓝根购销合同欺骗蔡某某,但自己拿不准,便与赵某甲进行预谋后,伪造了一枚“浙江省杭州市石药集团”的印章,打印了一份石药集团收购300吨板蓝根的假供货合同。王某甲在合同上盖上了自己注册的“庆阳市欣亨商贸有限公司”的印章及“浙江省杭州市石药集团”的假印章,虚构了“王安石”的姓名并签字进行诈骗。从2012年4月下旬至同年6月,王某甲、赵某甲、李某甲、吴某甲、李某乙以合伙收购中药材板蓝根为由,先后诈骗蔡某某现金103.6万元,诈骗李某戊现金141.7万元,共计245.3万元。
2012年6月,王某甲担心以收购板蓝根为名欺骗蔡某某、李某戊的事实败露,遂与赵某甲再次预谋后,决定以收购甘草为名,继续诈骗。同年6月15日,赵某甲、王某甲伙同曹某,谎称曹某为石药集团总裁王安石的秘书“李员”,以急需收购400吨甘草为由,在庆阳市“三力”宾馆,由王某甲口述,李某戊执笔,与“李员”签订了400吨虚假甘草收购协议,骗取蔡某某、李某戊信任并继续投资。合同签订后,曹某获得1000元好处费。
澳门赌博狂输钱 假象
同年8月中旬,蔡某某、李某戊不断向王某甲催要投入的本金及利润。为造成在澳门赌博输钱的假象,8月17日,由王某甲转入赵某甲朋友齐某某账户40万元。8月18日,王某甲和赵某甲同时到达澳门,王某甲在各个赌场刷卡套取现金270余万元,假造其在澳门赌博输了钱。8月20日,齐某某将8月17日汇入的40万元又打入了王某甲的账户。当天,赵某甲让王某甲给齐某某汇款150万元,8月21日赵某甲、王某甲返回珠海,8月22日,齐某某按照赵某甲的安排将所收到的150万元中的125万元又汇给王某甲,王某甲将这125万元及其账户上原有的10万元共计135万元一并取出。8月27日,赵某甲指使其儿子从齐某某处取走了剩余的25万元。蔡某某、李某戊前往宁夏吴忠后,发现库房内仅有少量药材,遂报案。
经查,王某甲、赵某甲、李某甲、李某乙、曹某以合伙收购甘草为由,先后共诈骗蔡某某现金241.58万元,共诈骗李某戊现金95.24万元。
综上,被告人王某甲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作案1起。被告人王某甲、赵某甲等人以合伙收购中药材为幌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蔡某某、李某戊现金共计582.12万元(蔡某某345.18万元,李某戊236.94万元)。其中:被告人王某甲、赵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共参与诈骗作案2起,诈骗数额582.12万元;被告人吴某甲参与诈骗作案1起,诈骗数额245.3万元;被告人曹某参与诈骗作案1起,诈骗数额336.82万元。
庆阳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赵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吴某甲、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甲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还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告人王某甲一人犯两罪,应数罪并罚。
据此,判决被告人王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各被告人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记者 樊丽)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