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通报的威慑力再大些
原标题:让通报的威慑力再大些
缑玉明
近几日,张掖、定西、庆阳、陇南、天水等市又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有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有违规发放补助、奖金的,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取礼金的;有今年前发生最近被查处的,也有最近才发生的。相关当事人不仅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处罚,其个人情况和违纪违法行为也一览无余暴露在了全省、甚至全国人民的面前。
作风问题关系党的事业兴衰,事关执政根基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助、奖金等行为,在一些人看来是“小事”,因为他们并没有把钱揣进自己口袋里,也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他们忘了,这些“小事”正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更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温床。所以我们必须对各种小节问题说“不”,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不嫌其小、露头就打,这样才能给那些处在“滑坡路”、“悬崖边”的干部敲响警钟: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再小的问题也会被查处,再低的级别也会被通报。
当然,通报毕竟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彻底解决干部队伍中的所有问题。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各地从严从细查处的形势下,依然有一些单位、个人顶风作案,这说明有些人还是心存侥幸,或者说违规成本对他们而言还比较低,问责力度还不够大,对他们的震慑力还不够。所以,要真正刹住“四风”,还要进一步对违规干部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人员要从严问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应当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而形成内外、上下全方位的监督新模式,让违规者无处遁形。
通报是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监督的制度创新,也是党务公开的实践探索。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通报也应成为一种制度常态,避免变成“一阵风”“雨过地皮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违规,无机会违规,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