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莫让暖心事寒了人心

03.11.2015  11:27

  每逢供暖季,北方一些地方就会出现延期供暖、供热质量差等闹心问题,常常导致群众不满。让暖心事暖人心,企业要按合同办事、依法提供服务,同时政府部门责任心也需“升温”。

  暖气不暖的情况,供热企业自应担责。细细梳理不难发现,每年供暖季,热源问题、管道问题、成本问题等等“客观原因”已成老生常谈。然而,供热属于重要的公共服务,纵然有千般理由,供热企业收取了采暖费,签订了供暖合同,就应当依法履行供暖责任,而不是一味寻找客观原因。

  市场化是供热改革的关键。不过,各地在推进供热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供热这项公共服务推给市场当“甩手掌柜”,更不能履职缺位,让供热企业公然损害百姓利益。

  为群众着想,把人民的冷暖放在心上,就应让责任心“升温”。相关主管部门对集中供暖的管网运转状况,应当心里有数,出现问题、投诉应尽快督促解决。尚未纳入集中供暖的住户,应用其他手段予以补贴,并加快技术改造进度。对超期服役、失水量大、热损耗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供热管网,各地相关部门还应牵头制定“改造时间表”,加快更新换代步伐。

  供暖连着民心。供暖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绝不能敷衍行事、草率应付。各地相关部门应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做好这项工作,让群众在冬季“人暖心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