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

10.12.2014  10:07

  原标题: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四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省委书记王三运同志在我市宣讲时,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也对兰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在城关区宣讲时,就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当前,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务之急是要结合兰州实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加快法治兰州建设步伐。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因此,我们一定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使人们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信任与崇敬,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就要把牢前进方向。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不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中央《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我市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把王三运书记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部署落到实处。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广泛开展宣讲,使全会精神深入人心;要精心组织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就要着眼问题导向。我们要审视和直面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等领域存在的法治突出问题,拿出对全市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改革举措。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科学有效行使地方人大的立法权限,按照《决定》作出的安排,进一步拓展地方法律覆盖领域,努力消除我市各方面的“立法真空”,有条件的都要“先立法再行为”,努力让各类社会主体、市场主体有序地各行其道,努力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和有力支撑。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就要突出为民取向。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期盼,保障人民群众在法制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和实现立法为民、司法为民、执法为民。要抓住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这一突出问题,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最大限度地净化法治环境,最大限度地增加人民群众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有责任。责任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信仰法治,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