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不能为小标准失了大尊严

15.04.2016  15:45

    中学教师的职称评定过程,我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一个字:“烦!

    无数的表格要填,无数的证书要复印,无数的数据要精确到小数点之后……感觉,我就是一个生活在二维世界的人,沦陷在一堆决定自己前途命运的纸片当中。要求就这么细——复印了平时论文还不行,还得把原件总为一袋,送呈备查;上交的所有打印教案都得有手写的批注,以证明你有二次备课的过程;甚至,每一类材料的摆放和装订方式,都有讲究。有一年报高级,我一同事索性在办公室备齐所有装订设备,我们俩一直弄到半夜。

    支持该过程的人,都会搬出一个词,叫做“程序正义”。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持最根本的公正,这个道理我绝对明白。我所不明白的是:为何程序制定得如此复杂、烦琐、不合理?教师的综合业务水平的评定,必须如此耗费精力吗?

    我学习教学法的时候读到了很多掌故。南京师范大学的唐圭璋先生,一首词就讲了两三句话,接着不停地吟咏和遐想。这样的上课方式,用今天评职称的思路去评判(很多地方评职称的时候,是要求教师上一节课的)铁定不合格。这说明,一个灵性的教学时代已经过去了,科学主义给教学评定带来了精确标准,同时也导致整个过程的繁冗拖沓。

    而另一个问题则是,并非所有符合“程序”的人都能顺利报上职称。我曾经听到本校负责人事的领导无奈地对坐在一块开会的老师们说:“我算过了,按目前的配额,到我退休,诸位的职称都不能全部解决。”大家听了面面相觑。

    是的,在这个问题上,学校无权决定。逢着职称评定的日子,校长总得跟上级部门讨价还价,努力多要一个名额,如同在菜市场多谈下两棵青菜。如果从“程序正义”的视角出发,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是无法解释的。假如允许我用较为通俗的思路去解释,那就是,钱不够呗!

    之所以限定各个级别教师的人数,是因为人事部门有名额限定;之所以有这样的名额限定,是因为财政部门需要根据这样的名额分发工资;之所以不能多一点钱发工资,是因为我们的教育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还很低……这么一来就扯远了。其实,据我看,投给教育的钱也不能算少,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本地所有中学的教学楼都实施了加固工程,有的更是翻新重建。所需要的钱,小部分由学校自筹,大部分都是政府拨款。

    加固教学楼是理所当然的,学生的安全重要。只是,老师们的心,也需要加固啊!一个老师,平时辛辛苦苦工作,像集齐七颗龙珠那样,完成所有职称评定需要完成的条件,却被告知神龙的出现遥遥无期,等着吧……职称不仅是业务水平衡量的标志,更是一种荣誉,一种精神层面的激励。从这个角度来说,评上职称能加工资是一回事,评上职称本身,则是一件更重要的事。

    我觉得把职称评定权下放给学校,也许是合适的办法。但是,一个教师得到承认,其中一小半是世俗层面的考量,包括职称啊,工资啊,社会地位啊。还有一大半,则是学生和课堂效果本身对你形成的评判,这个评判是沉默的,也是耀眼的。因而,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撇开职称而能称得上优秀的老师,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我说这个,并不是说让教师迎合制度的不合理和冷漠,也不是说教师就该清高不必争取这些;而是说,教师不能在职称面前低头,不必在小标准下失了大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