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陇客评】用好财政资金,搅活一池脱贫“春水”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的“一号工程”,打出一套政策措施“组合拳”,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为了让扶贫资金实实在在花在贫困群众身上,我省财政部门发挥职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努力破解扶贫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的瓶颈,提高民生支出绩效,并充分挖掘存量资金潜力,切实发挥好扶贫等公共资金保民生、“兜底”的重要作用。
扶贫工作不仅是资金的问题,但是,很多问题却必须有资金才能解决,在扶贫工作的每个阶段,资金投入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保障。在这些投入中,财政投入发挥着主体和主导作用。5年间,甘肃先后推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多种扶贫专属产品,累计发放贷款1046亿元。这些投入,发生在财力不足、资金有限的背景下,是财政部门勇于担当、真心为民责任意识的体现。
不过,完全靠财政投入,即使是财政宽裕的省份,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甘肃省财政部门清醒地认识到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因财力有限而导致的资金不足是脱贫攻坚的最大瓶颈制约,因此,他们更注重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上下工夫,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着重于改革资金投入方式,把过去条块分割、分散管理的财政资金集中使用,大幅度减少直接投入、无偿使用,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设立各类基金为支点,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放大财政扶贫资金。
最上乘的功夫是“四两拨千斤”,最高效的手段是利用一个支点,撬动一片天地。既然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属于社会整体生产生活的一部分,那么,脱贫攻坚工作也就是一个关系到经济社会生活整体的大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其中,并使各方力量实现良性互动。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社会资金进入扶贫领域,发挥社会资金参与扶贫的积极性,进而增强全社会对脱贫工作的关注和参与,这对扶贫工作的开展是非常有利的。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扶什么”的思路使用扶贫资金,是对贫困人口的关爱与尊重;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县级政府依据脱贫攻坚规划自主安排使用,体现的是对县级政府信任和对其自主权的尊重。由尊重而生发的,是贫困人口和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的是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化和高效化。
当然,精准与高效需要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需要严格的监督为资金的使用保驾护航。“权责匹配、精确瞄准、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多项制度办法的出台,相关部门的全程跟踪,对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和问题排查,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让扶贫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用好财政资金,搅活一池扶贫“春水”;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精准投放,让每一笔资金都发挥最大效用;制度保障,让资金使用透明、高效,扶贫队伍风清气正——甘肃财政人书写的答卷上,是一个大写的“责任”,它必将刻进精准扶贫工作的书志中,也必将闪现在脱贫群众的笑脸上。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