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庆阳市公安局长郑银生

19.12.2014  14:05

  原标题:依法治国:公安机关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银生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据庆阳陇东报报道 12月17日,就全市公安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依法治国战略,记者采访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银生。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了战略高度,这对公安机关意味着什么?

  郑银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处于前沿阵地和主要战线,不仅要充分发挥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而且应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现社会公平、彰显法律正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

  记者: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坚持什么样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准则?郑银生: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基本准则。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公安工作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才能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法律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准则,要保证司法公正,就必须服从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记者:公安机关如何做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郑银生: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深刻领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实质,全面认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的重要引领作用及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产生的不良作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信念,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执法规范化贯穿到执法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确保将各项法律落到实处。要提高民警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如何保障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

  郑银生: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重要职责,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力。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切实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依法行使权力。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力,都是法律明确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坚决打击各种拒绝、阻碍国家机关正常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要用法律法规保障公安民警充分享有权利、行使权力、维护权利,为广大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提供坚强的保障。

  记者: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
郑银生: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一要坚定法治信仰,切实打牢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让法治信仰镌刻在民警心中,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把法治信仰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二要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自觉肩负起在法治建设中的特殊使命和职责,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要在执法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公平、公正。四要坚持走执法规范化的路径,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规范全体民警的执法行为,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更深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