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政府救助基金遇车祸先垫救命钱
02.06.2014 02:43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从6月1日起,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正式实施为遇车祸的受害人先垫付“救命钱”。
温州市规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额度每人最高限额为3万元。丧葬费用垫付额度最高金额按浙江省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为限。如遇特殊情况,垫付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由市财政、公安、卫生、农业、民政、人力社保、保监等部门组成的温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重伤、致残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助,死亡人员每人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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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4 02:43